我LD是GC主申请人,我是副申请人,现用485 BASED EAD 工作,知道冒险,但没办法。现LD的 140 收到RFE,已经回复,但很担心。如果一旦被据,我就会 OUT OF STATUS。 我的问题是:
1) 用了 485 BASED EAD, 能申请 O1 签证吗? O1 是否有 DUAL INTENT? 是不 是要先由公司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需要出境去拿到STAMP?
2) 如果我在LD的 140 还没有做出决定的时候递一个 EB1的 485, 用同一个 ALIEN NUMBER, 如果我的作为家属的那个140/485被据,可我还有一个PENDING 485, 是不是原来的那个 EAD 还能继续使用? (皮匠老师的BLOG里好象提到这一点,不知理解对不对?)
3) 交485 时不交体检证明,会不会招致直接被据?
多谢皮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