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1月被要求update 加拿大移民文件的, 纽约移民中心要新的无犯罪证明,限期九十天. 但我妻子的finger printing 第一次未通过美国FBI的检查,我的律师将我妻子未通过的 finger printing 也一起寄给移民中心, 并说明正在做新的 finger printing. 今年6月,我妻子的finger printing 第二次通过FBI的检查,我的律师立即将我妻子的finger printing 寄给移民中心. 但是移民中心上星期来信要我妻子的state of Texas police certificate. 并说我我没有按照他们一月来信的要求做,未提供我妻子的state of Texas police certificate,并限我二个月内准备好这个文件. 我真被搞昏了,不知是我妻子的第二次finger printing寄丢了, 还是 background check. 望各位指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