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在您的2007年8月的BLOG文章"漫谈 I-485 的处理程序" 引用下句:
申请人的 AP 或 EAD,附在 I-485 一起;而主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材料,作为一个 pack 总在一起。 在这一步,所有的 I-485 申请,都是依收到顺序按月排列,并依此顺序进行处理,与排期无关。再说一遍,regardless your priority date.
我的案子是赶在2007年8月发出的. 但是先发给了加州中心, 转到NEBRASKA的时候, 被退回来, 后来又重新递交给NEBRASKA, 收件, NOTICE DATE为2007年11月.
请问, 我的申请是按照最先的2007年8月, 还是后来的2007年11月来处理的呢? 请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