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汉2009-10-05 05:05:06
就一个国家(中国印度或ROW)而言,一般EB1,Eb2,EB3每个类别的限额算法是9800X28.6=2,802.这已经是常识了。我现在发现好像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

国家占总数140,000的7% 倒是白纸黑字的明确规定, 我查了INA section 201,202, 203, 发现没有很明确的规定EB1,Eb2,EB3每个类别的国家限额不得超过2802, 从ROW得到的剩余名额另当别论,不计在内。既然没有硬性规定,那么2802是怎么得出的?有意义吗?

想听听大家的看法,谢谢指教。
好汉2009-10-05 05:11:50
上面应该是28.6%,不是28.6
好汉2009-10-05 14:20:52
皮匠和各位专家,恳请指教,谢谢!
pjiang2009-10-05 15:18:54
INA 203 (b) - 回复:皮匠和各位专家,恳请指教,谢谢!
好汉2009-10-05 17:05:48
谢谢pijiang回复,我看过203(b),不得而解阿!
tobegreened2009-10-06 04:15:04
回复:谢谢pijiang回复,我看过203(b),不得而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