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和妻子都拿到绿卡将近两年了。她在今年一月回国,因为在国内要做一个手术,可能要在国内呆将近9、10个月,但肯定不会超过一年。这期间,我一直在美国工作,4月报税时也给她按时报了。我的问题如下:
1.请问她回美国入关时,会有麻烦吗?有没有必要申请I-131 Re-entry permit?看USCIS,超过一年必须要RP,但是对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又含糊的说:Additionally, we recommend obtaining a reentry permit for periods over six months to avoid potential complications when reentering.
2.pjiang大侠说过“提醒,离境超过 180 天时,入境时会有特别的"照顾"--new immigrant inspection procedures as per 8 USC 1101, 你需要解释为什么在境外停留超出六个月,并证明你依旧有居留美国的愿望,即移民倾向。” 请问这个inspection程序到底是怎么回事?具体需要什么证明吗?我们是真正有健康原因的,可以出具医院证明。是不是有了RP,入关就不需通过这个鬼程序了?还是这个程序很简单,不需要麻烦的申请RP?
3.I-131 RP申请需要打指纹吗?对于Re-entry和绿卡申请AP是一样的吗?我老婆已经在中国了,真头疼!
请各位大侠和有切身经历的朋友不吝赐教。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