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第三次B2来美国。
2009年9月7日入境。
2009年10月1日递交I-130。
2010年1月28日收到批准回执信。
然后体检准备I-485材料。
3月1日递交I-485.
3月8日收到收据回执信。
3月26日打指印。
3月29日收到重递交I-864的补充材料信。
3月31日寄出补充材料。
4月14日收到5月19日的面试通知。
面试经过:
举手宣誓。
取下母亲护照上的I-94.
问母亲全部485表上的问题,我先生翻译。
被宣告获得绿卡,30天内如果收不到绿卡再和移民局联系。
因为母亲着急回国,所以面试官给母亲护照上盖上一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
首先要说的是申请人必须同时和受益人一起面试。我是申请人,先生是翻译(本人英文没有自信,所以请先生翻译。先生同时是联合担保人,因为本人不工作)。所以我带着孩子在外面等(担心孩子捣乱)。结果被面试官叫回来一起面试。面试官问我为什么不能做翻译,我说英文不太好,面试官对我能拿到公民确不能做翻译表示差异。然后我解释说,是因为对自己的英文不过自信。
关于经济担保,本以为我没有工作,所以让先生填写的I-864。结果被要求重新递交I-864.这次是我填写I-864,先生填写I-864A。
面试全过程没有要求我们出示任何材料。
不对的地方斑竹改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