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140 approved, 485没交,H1B第七年(基于140的三年延期)。太太刚开始工作,单位这个月给她交H1B申请。我们公司最近可能要在七月中旬裁员,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只能转成H4。请问:
第一:我已经申请了140,H4有可能因为移民倾向被据吗?
第二:如果我申请H4的时候,我太太的H1b还没有批准,只有收据,receipt number就足够申请H4了吗?还是说一定要有H1的797A才行?
第三:加入我转成H4之后,又找到其他公司的工作,还可以基于原来的140申请三年H1b吗(假设旧公司不撤销我的140)?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