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情况:
我,2008年12月获得学生签证,来美国读研究生。
2009年1月下旬跟持有绿卡的老公结婚。他是2007年2月职业移民拿到绿卡的。
我们一直没有递交I-130的申请,1是考虑2009年5月份暑假我还想回中国一次。2是因为绿卡配偶的排期时间太久。打算等老公入籍之后,再给我递交移民申请。
2010年4月,我们的宝贝女儿诞生了!
2010年9月3日,我看到新闻说绿卡配偶的审批速度加快,一年左右拿绿卡。我们动心了!
我目前,研究生在读,明年2011年5月底毕业。目前持有的I-20是到2011年12月。
我有些问题不太懂,希望大师们解答一下。
第一种情况,是老公用他的绿卡身份给我办配偶绿卡:
1,我想明年5月毕业之后,用OPT来拖延自己的合法身份,等待老公入籍拿到公民纸。请问,我应该在明年几月开始递交OPT 最好?
2,如果,我们今年2010年11月份将材料准备齐全开始递交绿卡配偶的移民申请。根据目前的审批进度而言,I-130的过程需要9个月,就到明年2011年8月,
请问,我明年2011年5月底就毕业了,如果递交I-130在前,我5月份的OPT能获得批准吗?I-130就是移民申请,OPT是F1学生身份的延续(非移民),会不会因为递交了I-130就得不到OPT?
3, 如果第二条拿不到OPT,我可以在明年2011年5月拿到OPT之后,再递交I-130移民申请吗?是否会因为递交了I-130而移民局取消我的OPT?
4, OPT算不算是在I-485递交之前要保持独立合法的身份?
5, 办理绿卡是第一步先交I-130,批准之后再递交I-485吗?还是I-130和I-485可以同时递交?
6,递交I-130之后,我是否可以等拿到回美证之后,回中国?如果可以,我能在中国呆多久?
第二种情况,是老公入籍之后,再给我办移民绿卡:
1, 我老公2007年2月拿到的绿卡,4年9个月可以递交入籍申请的时间是2011年11月,假设入籍历时6个月,他大致拿到公民纸的时间是2012年6月—8月。而我的OPT如果是2011年5月底开始,就是到2012年5月底到期,我看到网上说有一个60天的Grace period? 请问我是否可以将身份自动延续到2012年7月底?
2, 我老公入籍之后,给我递交移民申请,是否可以将I-130和I-485 以及AP 和工卡 等所有申请表格一次性递交上去?(因为我身边一个朋友就是这样做的,她3个月拿到绿卡了)。
请大师指点!!!!
叩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