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姨为小姨一家办理的移民,application date是 03/31/2000, Priority Date是04/14/2000, Approval Date 是03/12/2001, 我小姨的儿子生日是09/20/1987,小姨的排期已经到了,不知道这种情况,她的儿子可不可以用儿童保护法跟小姨一起来美。当时申请的时候他才13岁,现在已经超龄了。
儿童保护法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啊。三姨现在正在国内,希望可以跟小姨一起去面试。如果小姨的儿子不能随行,估计小姨也不想过来了。
请大侠们帮帮忙看一下这个case有戏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