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当时律师给我办EB1b 140的时候,少交一个材料。 我以前在A大学做了3年AP,然后加入B大学做了2年AP的时候,递交了EB1b 140的材料。 EB1b中,有3年工作经验的要求。但是当时律师居然没有提交我的A大学的工作经历。 这是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怎么补救?我还能要求律师把我A大学的工作经历提交给USCIS 么? 心急如火。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