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man2004-10-21 22:10:32
我已于9月脸份申请结婚绿卡,问题是我今年该如何报税,
1.如果我以L1身份的公司(在加州)报税,只能报到7月份以前(尽在不言中。。。)
2.现在我人在纽约(大陆总公司的分公司,但移民局的文件上不知道这是我们的分公司),去年11月份来纽约的,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此后,有时回加州一下。
问题是如果报加州的税,只能报到今年7月。如果我今年年底与我老婆一起报税(我用我们纽约分公司替我报税),又与我L-1的身份不符。因为L-1规定只能在某一公司工作报税。就算是我们的分公司,文件上证明不了。
因为以后绿卡面谈时,我也要将我的税表给移民官看,我怕有不妥。
请各位多多指教!!
我是否可以7月份以前在加州公司(申请L-1的公司)报税,以后在纽约公司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