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去年在中国收养了一个孩子,由于我丈夫已经入加拿大籍(持H1在美国工作),故在中国方面以我单方的名义收养的(收养证上只有母亲的名,我就是H1Badoption帖子说的那个母亲),带她来美国时给她签证,出乎意料签证官也给了孩子同样H4签证,那就说明承认也是我丈夫的孩子。我丈夫是07年大放水递交I-485的,如果他排期到了,我就可以跟随加入,递交I-485,我们想同时也给我们收养的孩子,和母亲我一起递交I-485。目前孩子1岁半,按我们的了解,收养的孩子需要共同生活2年,但我们也想试试运气,希望能向签证一样出乎意料,嘿嘿。我请教皮匠、8老师以及有这方面经验的各位朋友,如果孩子随我同时递交I-485,如果孩子不符合条件不受理,会不会影响我的绿卡?会不会将我的材料一起退回?如果孩子的申请不受理,那么申请的费用退不退回?先谢啦。祝大家周未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