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baby062011-08-28 23:38:30

今天再学习皮匠《再谈AP和EAD对F/H身份之影响》中有一段:“如果你需要离境,若非事先申请 AP 并获批,你将不能再返回美国。当你不在境内,你的 I-485 也就完戏了。对于 H/L/K/V 例外。”有2个问题:

一是,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H4不需要申请AP,打完指模就可以离境而不影响回美?

二是,我是H4,6月8递交I-485同时递交AP申请,6月13日收到收据,母亲摔伤骨折上周申请加急AP回国,但local officer说不属于加急拒绝给,但她可以发EMAIL给摧下,我学习了知道申请AP是2-3个月,想问下是从485到(6月8日)那天起算还是收到收据邮件(6月13日)算起?如果三个月仍然没有收到AP我能怎么摧促?

 

8632112011-08-28 23:46:55
回复:学习皮匠博客,再问关于离境问题
lovebaby062011-08-29 04:20:47
谢谢8大师,那么申请AP的时间怎么起算呢?
lovebaby062011-08-29 04:24:48
另外,我的H4签证是到2013年的,可我的配偶已经拿到绿卡,他的H1已经失效,我的H4应该也随失效吧?我还能用H4入境吗?
8632112011-08-29 04:46:06
回复:另外,我的H4签证是到2013年的,可我的配偶已经拿到绿卡,他的H1已经失效,我的H4应该也随失效吧?我还能用H4入境吗?
lovebaby062011-08-29 15:36:05
谢谢8大师耐心回答,我知道啦,以后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