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帮国内父母办绿卡
一开始DS-3032时没注意可以用Email Processing,所以就用普通邮件处理。头几步也很快,现在已在网上交了最后的IV费。就等最后交DS-230,公证材料等。
这时我正好遇到一个朋友说如果不用Email Processing, 最后一步到广州会比用的case慢很多。我的问题是:
1。有或没有用Email Processing到底会差多少,尤其到最后的广州Interview?
2。如果这时再向NVC申请转成Email Processing,然后用新的号(GZO) email 所有最后的材料给NVC,这样可以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