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4.4.4 生物学鉴定: 如果您是在14-79岁之间, 您必须按移民局要求按指纹. 如果必要, 移民局还会要求留您的照片和签名. 如果您不按这些要求去做, 您的申请将会被拒掉.”
关于这一条本人不太明白应该如何做?这条不是递交I-485时(或预先)要做的吧?我丈夫是递交了I-485数月后通知去打指模的,同时也照相并签字。我想这条的意思是不是还是要等到移民局通知才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