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是一种CASE,
儿子到12月就可以申请公民。
母亲现在在美国是B2探亲签证,已经续签了一次。马上就要过期了。(不准备续签了)。
1)母亲黑下来,等到儿子12月份申请公民。假如儿子半年之后拿到公民(大概是明年的这个时候)。然后立刻给母亲申请绿卡同时和回美证。尽管母亲不可能马上拿到绿卡,但是回美证会很快收到,就可以回中国了。
2)母亲尽快回中国去,不黑下来。等到儿子明年一切顺利拿到公民。可以给母亲申请绿卡,(但是母亲那个时候在中国),母亲的绿卡申请回比她人在美国申请时候慢很多。而且儿子不可能给在中国的母亲申请回美证。
在中国的母亲一旦等儿子递交了亲属移民申请,也无法再申请探亲签证(B2)。所以母亲需要在中国等到绿卡批准才能再回到美国来。
3)明年儿子拿到公民后,母亲先去申请探亲签证,然后来到美国后再由儿子提出绿卡申请.
请问我以上的3点理解正确吗?(当然我是假设,儿子的公民申请也许快,也许慢。我只是给了这种情况一边与分析)。
多谢大家帮忙。根据我对版上的研究,帮父母申请绿卡父母一方只需要提供出生公正,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