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前提的问题可能我没有讲清楚(配偶的140是和主申请人同时递还是等主申请人的140批准后再申请?)我的问题是:主申请人H1,PERM已批准,配偶H4。律师给主申请人准备140材料(EB2),不需要配偶的材料,告诉主申请人关于配偶的材料到140批准后,排期当前了递交485的时候再加配偶的材料。不知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