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国内,和我前夫生活在一起,现在10岁半了。请问:我前夫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我想为我儿子办绿卡的话,需要我前夫的书面同意吗,还是需要法院的判决?我现在的丈夫是美国公民,他可以帮我儿子办绿卡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材料证明他们的关系呢,我现在的丈夫算是我儿子的继父吗?感谢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