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DS230表格第29项关于小孩的问题。
具体情况是,男485待批准有一美国籍小孩,女方以前未婚无孩现跟男方结婚,在申请follow-to-join,请问女方的表格DS230第29项上面问女方有没有小孩,应该填没有吧?因为小孩是跟亲生母亲的,并没有法律上给男方后来的妻子有收养或任何其他监护权的关系,那么这一项应该填没有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