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排期是7月CURRENT的,还没下来就让律师去催移民局,答复是需要additional review, six months。
具体情况是:2006年12月140批下来后就离开原公司了,2007年递485时是原公司出的材料,2009年补材料也是原公司老板写的信。期间我换过两个工作,最近一个用的是EAD。
两个问题:1 additional reveiw 会查什么?会查原公司的经营状况和TAX吗?
2 律师建议我file AC21,换我目前的雇主sponsor, 您看有必要吗?(费用$750)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