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lemontree2011-10-08 01:04:25

我的先生EB1, 去年I-485 已经批准, 我以配偶身份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但在移名局 Pending到目前。现在 终于收到面视通知,但要求 提交 I-864。我的问题是:

1. 我的律师说那些要求都是预先打好的,我不用交I-864。这样可以吗?

2.因为我先生的I-485已经批准了, 我可以不交他的雇主证明吗?

3.我可不可以用我自己的雇用信件,银行账户等来证明我不会成为政府的负担?

4. 我可不可以请其他美国公民(非亲属)来作经济担保?

5.有没有其他方法来过次关?

谢谢各位。(误嫁中山狼,十年如恶梦)

 

  

8632112011-10-08 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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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emontree2011-10-08 01: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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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emontree2011-10-08 0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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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2112011-10-08 02: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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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emontree2011-10-08 03: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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