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美之前离婚,女儿已过14岁,目前在上海与前妻生活。目前再婚,妻子在美。准备2012年1月接女儿来美生活。
2008年3月是我的NIW priority date, 我准备485申请材料。问题:
1. 是否必须提供离婚文件,并且公正过的英文翻译?
2. 假设在我女儿明年一月来美之前,我的485排期到了,我如何提交女儿的485,她的MEDICAL examine 在哪里做?
3. 假设在我女儿明年一月来美之前,我的485排期到了,申请485(包括女儿)并且批准,我女儿来美之前只有也只能去广州领事馆面试绿卡?
万分感激大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