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63211老师,今收到USCIS I-485 补充材料通知,要求补充我女儿的legal custody documentation。离婚(在国内)时,女儿判给前妻,现女儿来美国与我一起生活,目前同时递交I-485申请。请问legal custody documentation只需要前妻写个申明,将女儿监管权我转给我,再做一个公证就可以了吗?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