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男方是美国公民,女方在中国。女方有一子在美读书,并以看望儿子为因而获得B2签证,曾来访2周。
问题:
1,如果女方再次来美时在美领证结婚,过3月后申请转I130并绿卡,是否可行?如果被拒后果如何?是否影响再申请K3?
2,如果女方再次来美时在美领证结婚,是否可立即递交K3申请,并且女方继续以B2留在美国,等需要面试时再回去?在等待期间,女方是否可以继续以B2进出美国?
3,女方儿子与男方不在同一州,女方以看儿子获得签证,却待在男方州为多,是否会成为问题?
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