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上一次搬家从A处搬到B处可能没有改,因为把AR11表交给律师,她后来告诉我说没有收到确认。所以很可能她忘了交,或者信掉了没有改成。现在我从B搬到了C,那么我现在在填AR11时,last address应该填哪个呢?就填我上一个地址,B,行吗?会不会他们的记录里仍然是A而会有什么麻烦呢?
2)我交了485后就辞职在家了,在“I work for or attend school at”那里就可以全部都留空吗?
3)"port of entry" and "date of entry",都是指最新的那一次吧?
多谢8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