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H1)老婆(H4)正准备I-485材料:1。我有国内出具出生公证,可老婆没有。请问老婆的出生证明是否必需?如果必需可否请人在国内代办?2。我们有国内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如果我自己翻译成英文是否有效?3。是否可以先提交I-485和G-325a,是否可以在收到RFE后再提交I-693 (Medical Examination)?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