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H1B,2008的PD,自己递交的申请,EAD刚收到,H1B要明年才到期,想继续保持H1B身份,不打算用EAD。但是公司HR给Employment Letter的时候,提了一下说EAD收到了要通知他们。请问二位老师,我应不应该通知公司EAD收到了?主要是担心公司给搞成用EAD工作了。如果通知公司收到EAD了,公司要EAD的copy,该不该给?给了是不是很可能就被搞成用EAD工作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