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485 current乐,但是公司说他的工资没有达到prevailing wage,不让递交
我们就找外面的律师办,
外面的中国律师给的sample EVL给单位签字,local HR partner答应签字了
但却说要给regional HR看一下
这一看,regional HR回答说不能签
因为我们的case就是不能递交,如果签字递交了,就把他们公司put in risk (他们说这是misrepresentaion)
然后我问了现在的律师,我问他standard employment letter可以吗?,他一开始说总比没有强,
后来他的意思是可以只交paycheck, W-2,那种standard employment letter也不要交了
我问这种情况成功率多少,他说一半一半吧,我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冒险阿
这个EVL一定要绿卡模式的还是standard letter也可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