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 (持B2)曾在 I-94 卡过期之后滞留美国超过一年,然后于5年前回了中国。根据规定,自离境日起,十年不得入美。
现在我绿卡持有近5年,可以申请美国公民。父母也想回美国探望。如果我以美国公民身分为他们申请绿卡,是否会受制于十年不得入境之法,而导致他们的绿卡申请被据。如果是这样,我莫不如再等5年再为他们申请绿卡。
恳请各位牛人指教。拜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