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情况有点复杂。2011年两次持B2入境,第一次6月底,11月初与公民结婚(非假结婚,两人相识相恋七八年),11月底回国探亲。12月下旬入境被盖章,no aos/cos/eos,只可停留2个月。1月初听从律师建议交130,因为有章,当时就填了走National Visa Center,打算两三月后境内调整。后另一律师建议等待130结果再交485,所以还未提交。请问,现在是继续等还是可以提交485,哪个更快更稳妥些。这个情况一定会被转到NVC再转回吗?现在提交485的话,有没有可能两个申请就合并,不会在NCV转来转去了(当然,如果已转了,就没办法了)?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