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4月打过一次指纹,当时13岁。但移民局又要求在8月打一次指纹,说是14岁了。
我的问题是是否还要交 AOS Fingerprinting fee for child over 14.我以前交过了。
律师还让我交这笔钱和律师费。真坑人。
谢谢各位帮个忙,是不是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