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师,
我们公司重组,我被displaced. 我485的排期是2008年4月。现在用EAD。 我的问题是:
1)在领公司seperation pay 期间,我还算可以算公司账面上的正常员工么? 公司的seperation手册上说,我会象正常员工一样拿biweekly的seperation pay.我在公司已很久,会拿6个月以上的pay.
2) 如果这期间移民局要个employment verification. 公司会提供么? 我会和法律部谈,但想知道提这个要求是否合理?
3)是不是我最好的选择是尽量要求推迟我的end date, 可推到夏天也不太可能,我可以提什么要求是双方能接受的呢?
4)Employmnet Verification 是不是随时都可能来,还是排期到了后可能性更大?
5)从排期到了到拿到绿卡,一般要2个月么?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