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下星期宣誓后,申请母亲在美调整身份。我这个星期刚换了一份工作,收入由原来32k,升到现在54k(但下星期才有第一张pay roll). 连母亲的话,共5口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需要连同我先生的收入一起作担保吗? part 6, #5 是填当前54k吗?即使只是开始工作一星期?
如果,连同先生一起担保的话,有以下问题:
1. part 1 应该勾1.e (i am the first of two joint sponsors), 是吗?
2. part 3 #1 是不是应该勾 “no" (因为有two joint sponsors)?
谢谢老师的指教和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