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是2011年拿到绿卡,现在打算回国工作,又想将来入籍,先说我的case吧,我的case弄明白了,我先生的case就简单多了。
我的case
绿卡生效日 2011/4。 到2014/3 一直phasical居住美国工作。(35个月,中间偶有2-3周回国度假),满足入籍5年内居住30个月的要求。现在从打算2014年4月回国工作。
问题1:我是不是可以从2014/4月开始,每半年回美国一次,一直到2016/1月为止,每次短期居住10天后再回中国,这样就满足“连续居住”的条件?也就是我拿到绿卡5年内,前3年全部在美国居住,后2年每年实际美国境内只停留10-20天/year。这样是不是依然满足入籍条件?
问题2:入籍可以在4年9个月的时候提出申请,之前规定必须在申请州连续居住3个月。对我的情况,我是4年半后回美国,在美国physical居住3个月后(4年9个月)的时候提出申请?还是可以在4年9个月的时候再回美国,然后入境后立刻提出申请?
问题3:移民局如何定义“连续居住”?这个问题其实和问题1有点重复。是不是只要每半年回美国一次,就可以keep连续居住的记录?还是移民局对每年在美国的实际居住时间长短有规定?如果回国半年,但是不到1年回美国,会不会打断“连续居住”的记录?
问题4:N-470,保留连续居住记录申请,如果只是普通回国内高校工作,能否符合N-470申请要求呢?
问题5:如果回国前,申请了白皮书(re-entry permit),是不是不需要每半年回国一次,仍然可以保持“连续居住记录”?申请白皮书后,对入籍时间的计算有无影响?比如申请了白皮书后,入籍计算就归零了?或者申请白皮书期间的停留美国境内的时间就不计入入籍时间?
问题6:在美国有住房,但是回国期间,将住房出租,会不会影响“连续居住”记录?因为出租后等于在美国没有居住住房了?
问题7:美国已经出租的住房,是不是将来可以作为我“在美国长期居住意向”的证据?
问题8:提交入籍申请后,一般多久可以正式宣誓?
非常感谢坛内大师相助,我尽量把我的问题写得简单明了一些。呵呵。在坛内得到不少帮助,希望将来有机会可以写个总结帖子回馈移坛。。。。
再次诚挚感谢所有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