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急于回国,正申请回美证。打指纹的时候我应该还在美国,但是3个月后的正式回美证批下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中国了。(我现在的住址会出租)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打算让移民局邮寄到我美国的朋友家,然后我在Part 1: information中,是应该填我朋友的地址吧?那么打指纹的信来的时候,是不是也会邮寄到我朋友的地址那里去?
如果我希望直接给我邮寄到在中国的美国大使馆,我在下面的where should the notice to pickup the travel docuemnt be send to...这个地址,是可以填中国我家的地址吗?如果我这么填,打指纹的notice也会send到我中国的地址吗?还是打指纹的notice仍然会send到我在part 1里面的physical adddress?
非常感谢大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