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suglobal2016-02-21 15:58:01

针对中国公民通过投资方式移民美国有两种:

一种是间接投资移民,另一种是直接投资移民。

间接的投资移民,主要是以移民为目的, 选择EB5的区域中心的项目。众所周知,这种投资比较适合那些自己并不打算在美国做生意的人士,对于区域中心投资项目的回报率要求不高,因为区域中心项目的回报率也就1%左右,所以拿绿卡是主要目的。

另一种就是直接投资移民。直接投资移民主要有两个方式:1)通过EB5自己投资和经营生意。2)在美国成立和中国公司的相关的企业。

今天先介绍一下间接投资移民 ——- 投资EB5的区域中心的项目:

目前对于EB5的区域中心的项目的投资资金要求还是50万美元,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管理费, 费用在5万到8万美元之间不等。

对于投资者来讲,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和项目选择是两个很关键的因素。

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基 本上资金可以来来自己的国内工资收入,作为国内公司股东的分红,出让自己在国内公司的股份,出售个人房产, 亲朋的赠予,以个人房产或个人在股份为抵押向公司借款。所以看起来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并不是很复杂。但是什么时候应该准备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什么样 的文件能够用来证明合法性,那些文件应该如何准备等等,建议和相关移民律师咨询,以免花费时间经历和金钱准备了相当多的却不必要或不妥当的文件。目前国内 移民中介通常会提供一份资金合法来源的文件准备清单,值得注意的是清单上的相当一部分文件其实要么是美国移民局不需要的, 要么即使是需要的,具体文件的内容和种类也和移民局的要求不符的。

移民律师一般都会提醒投资者一定要明确公司和个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即使投资者个人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 公司的资产是不允许计算在个人在EB5区域中心的项目投资资金中的。

区域中心的项目选择

目前在美国开设的区域中心有800多家,虽说不是每个区域中心都有或都有若干投资项目,总体上讲在区域中心内正在运作的投资项目也有几百家。

选 择投资项目是一个综合的考察,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对选择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投资者如果有自己感兴趣的项目,一定要委派移民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一个尽职 调查包括的不仅仅是项目网站,项目开发商和移民中介提供的提供的资料,更多的是项目的开发商整体商业运作背景和经历,相关投资移民项目有运作的能力和经 验。具体来说要调查的范围要很广,要查看项目的种种文件,从而掌握重点信息:比如 投资者资金在项目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率,投资者资金和项目其它贷款的偿顺序和时间,是否有诚信的机构为项目设置针对投资者的I526和I829的保险,招 募投资者的时间,每个投资者可提供的就业机会的数量,以及该项目和其它EB5相比的其它优势。其它优势可以是该项目是否有政府资金; 除投资者的资金外的投资额是否已经到位;如果该项目是位于一个比较新的区域中心,该项目是否已经获得移民局的预先批准 。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 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移民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是“风险投资”。 所以千万不要盲目的选择一些在宣传资料上的有“保证”和“政府保底”等相类似字眼的项目,更不要相信一些诸如“EB5买房拿绿卡”的宣传。保证,保底还是 买房都完全违反了“EB5区域中心的风险投资”的规定,而且采用这些字眼完全是美国证监会和移民局共同认可的“欺诈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旦被美国证监 会和移民局调查,,投资者往往面临投资资金被返回,一切重新开始。选项目看的是实质,美国移民律师对项目的尽职调查是相当关键的,也是减少投资风险的一个 重要途径。

准备资金合法收入来源和选择项目一般可以同时运作。投资者会因个人情况不同,会花上一两个月或两三个月的时间准备资金来源和选择项目。这段时间应是建议和递交申请的时间一同考虑。

在 申请递交移民局后,由于目前的国内EB5的投资者数量很多,移民局的案子处理时间远远超出前两年的4到6个月的时间。目前的移民申请被批准的时间是13到 14个月的时间。有一些打算办理EB5投资移民的人士,觉得既然要等一年的时间才能被批准,不如就再观望一下。这种想法是有利又有弊 的。利是目前移民局正在加大处理案件得力度,而且也在考虑提供加急服务的可能性。所以有可能今后移民申请批准时间会大大缩短。但是,即使是移民局处理案件 的力度提升,加急服务也确实实施,依然是已经派上对的递交移民申请的投资者的申请会先被处理。虽然而且,目前EB5的投资移民已经在其它国家和地区比如南 美洲,俄罗斯,包括印度和越南在内的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供不应求了。由于配额的限制,这些国家和中国的投资的竞争也就会比较激烈。

很多投资者在提交移民申请后也有一些问题:

自己的申请递交了,但是项目还没有招募到应招募的投资者,自己的申请会不会被批准?

这个问题就需要在当初聘任移民律师做尽职调查和在项目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涉及在内了。所以说一个项目的选择是很重要的。

会不会在拿到临时绿卡后,由于项目的种种运营因素,最后在申请正式绿卡时会出现问题

关 键还是上面反反复复提到的对项目和其开发商的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一个有信誉的有经验的开发商是以商业头脑和模式来运作项目的,也就是以诚信和盈利为宗旨和 目标。有诚信的开发商是不会恶意申请破产,更何况美国的破产法在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也是极其复杂的。要盈利的开发商之所以选择EB5的形式作为融资的一个 途径,是为了以尽可能小的投入换来尽可能高的商业回报。这也就是目前美国商圈和所讲的“OPM” (the biggest business is not to own but to use other people’s money” 。这也就是美国的金融机构,房地产机构和最近几年的Uber和Airbnb的成功理念。总而言之,对项目和其开发商的尽职调查是极为关键的。

投资的资金具体返回到投资者的时间到底多长?

一 般来说从投资的资金是从投资款打到项目的账户算起5年返回。具体情况又要通过对项目和其开发商的尽职调查,比如有的项目聘用诚信的金融机构为投资人设立 I526和I829的保险,一旦出现意外,保险公司将会支付投资人投入的资金,有的允许提前还款,但按照移民法律对风险投资的要求,会再进行一次资金的再 投资,有的项目规定用项目的营业额或在在项目正式运营时申请的商业贷款来返回投资者资金。另外,投资者人数不多的项目资金返回速度会比投资者人数较多的项 目要快。这样就是为什么有的项目是在第六个年头将投资者的资金完全一一返回。

维持绿卡身份的条件是什么?

大多数通过区域中心项目投资移民的人士,由于种种因素,不能在拿到绿卡后长期在美国定居和工作,因此担心失去绿卡的身份。

绿卡身份的维持是个法律问题,要咨询专业的美国移民律师。基本上来讲,单次离开美国的期限不能超过半年,如果要要超过半年,一定要在离开美国以前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的有效期是两年。可以多次续签的。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注意美国的绿卡身份的维持并不是像国内一些移民中介所说的一年要在美国住上几个月的时间。绿卡身份的维持是看持有者的主观意愿。关于主观意愿的具体解释,应和美国移民律师咨询。

绿 卡身份的失去除非是持有绿卡人主动放弃,或者持有绿卡者通过欺诈行为获得绿卡,或持有绿卡者在美国违反法律,达到一定刑事犯罪的程度等等。如果不是持有绿 卡人的主动放弃,只有美国的移民法庭的移民官才能够决定是否要剥夺绿卡持有者的绿卡身份,美国移民局和出入入境管理局都无权剥夺绿卡身份。

 

这次关于通过区域中心项目的简介投资移民美国的话题就先介绍到这里。下次将会介绍通过EB5自投和自营生意,以及在美国成立和中国公司相关企业的直接投资移民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