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EB5直接投资移民-通过EB5直投和自营生意
这种EB5投资移民的适合那些有商业管理经验,并且真正打算在美国经营投资而且有能力有愿望自己控制投资的运作和和回报。这种EB5投资移民不受通过区域中心项目投资移民的名额和今年9月或明年3月到期的限制。另外这种投资移民方式对于那么些不符合申请跨国高管签证和绿式,但又愿意在美国自己经营业务和生意的人士也是一个通过投资方式而移民的选择。
一般来说这种EB5的直接投资方式对资金的要求是1百万美元以上。但是如果是在目标就业区内投资,资金的要求就降低到50万美元。目标就业区的确定依据是当地政府出具的报告。因为当地政府一般都鼓励直接投资,所以在出具报告时覆盖的地理范围会比较广泛。也就是说因为美国各州的情形均有不同,即使是纽约州的纽约市区,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都有有被当地政府规划的目标就业区。 投资者应该和美国专业移民律师咨询所要设立投资的地区是否是目标就业区,要委托移民律师向当地政府申请索取目标就业区的报告。
直接投资移民申请的成功与否有三个关键因素。
1. 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的证明和上期介绍的通过EB5区域中心项目投资移民中要求一样。可以来自自己的国内工资收入,作为国内公司股东的分红,出让自己在国内公司的股份,出售个人房产, 亲朋的赠予,以个人房产或个人在股份为抵押向公司借款。关于在准备资金合法来源的一些问题和要点这里也就不再一一重复了。
2. 详尽的商业计划。凡是有过公司创立经历的人士对于商业计划也都有或多或少的了解。 一个优秀的商业计划不仅要详尽还要灵活,涉及面要广,比如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产品和服务极其特点,价格的制订策略,市场的进入维持和拓广,人员的构置,等等。关于商业计划的撰写,虽然可以完全由自己或一些专业撰写商业计划的人士完成,还是建议咨询美国移民律师 尤其是在EB5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对于移民局所查看的商业计划书的具体方面的具体内容是更了解的。
3. 投资所创造的10个就业机会。与通过EB5区域中心项目投资移民不同, 直接投资移民要求必须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这10个就业机会必须是由投资而直接创造的而不是间接的。而且就业者必须是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者或在美国已经有工作签证的人士。这一点是移民律师特别提醒投资者的。也就是说,EB5直接投资的获益者即使在美国投资的商业中会被聘任在该商业的一些岗位上,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子女是不能包括在这10个就业机会的。
关于直接创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的时间一般是从递交I526申请6个月起,在2年到2年半的时间内完成。
美国专业移民律师反复强调就业机会的创造一定不要建立在为满足移民局的规定而建立。就业机会和投资商业所需的岗位一定要合理,兼顾专业和非专业性。
选择EB5自己投资和运作商业的人士,最好事先对自己要投资的商业有一定想法,如果没有想法,可以在和美国这边的商业策划人士咨询后,再和美国专业移民律师联系。
一般来讲在移民申请递交以后的手续和步骤,和通过投资区域中心的项目投资移民基本一致。这里也就不再重复介绍了。
关于商业的运作过程中的人员管理,税务和审计,虽然移民律师不会提供这方面的建议,但是美国这边有专门专业人士可以进行咨询甚至提供一条龙服务。
关于EB5的投资移民就介绍到这里。下次将介绍和EB5相关的一个话题,以设立区域中心和项目为途径的纯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