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民,一年前在给母亲办绿卡的时候,已经帮妹妹递交了亲属移民petition I-130表格。 现在母亲收到绿卡, 而妹妹目前是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主要是希望妹妹能尽快来美一家团聚。
1. 不知道可否以母亲的名义帮妹妹再交一份亲属移民petition I-130表格?
2. 如果母亲的名义再递交一份亲属移民petition I-130表格, 会影响我一年前给妹妹递交的亲属移民petition I-130表格吗? 妹妹一个人可以有两份亲属移民petitions吗?这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3. 绿卡母亲给成年未婚子女办的绿卡是什么immigration category, 公民给姐妹办的又叫什么category? where can i track the priority date for those immigration categories?
4. 妹妹已经有十年旅游签证了。 她可以来美后, 母亲帮她递交亲属移民,然后她留在这边等批准吗?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