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教8老师 有关 I-485 问题: 一年前因排期未到递交485 被拒原件退回 (误以为可用递件排期)
退件里有绿色letter 说符合条件后再递交时把绿色letter放在申请文件上面一起递交, 而且退件每页底部都打印了一行数字。
请问:
1. 我重新递交485时,是直接把原退件全部一起递交 + Rejected notice 797 and green letter 就可以吗?
我申请文件都没变化, 只有签名日期是一年前的
2, 重新递交新表格 + green letter on top
3, 重新递交新表格 No green letter
请老师指点 哪种情况比较合适
另外, 我的体检 I-693 一年前做的,如果递交后让我再重做, 会影响I-485审理进度吗?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