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父母准备面试材料时,才发现用于证明亲属关系的我的出生公证原件只有一份,领馆是要看原件的是吧?但因为父母是两个case,我又没有两个原件,我爸爸去公证处问了一下,人家不同意再出一份原件,非要我重新办。问题是我现在是美国公民了,我都不知道我怎么能以我的美国护照重办(以前是拿我的中国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的)
我的问题是:
1. 听说广州领馆不会把原件收走,只是看一下,是这样的吗?
2. 如果1.属实,那么我父母去面谈的时候,是不是一个我的出生公证书原件就够了?另一个拿复印件,如果碰巧两个人都在同时办的时候,可以跟领馆的签证官说一下,原件在另一方的手中?
3. 我还有一份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以前办的,以防万一),用这个加上出生公证书复印件,是不是也行得通?虽然我在递DS260时,并没有用到亲属关系公证书。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