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 表填有主受益人(弟弟), 弟弟的妻子和女儿。
经过14年的等待,现在弟弟的女儿已经超龄,无法和弟弟一起移民。
现在弟弟开始在 NVC网站 https://ceac.state.gov 填写自己的I-260 和妻子的I-260。
请教8老师,尽管弟弟的女儿已经超龄, 我弟弟还需要在NVC网站 https://ceac.state.gov 填报,申明他还有一个因为超龄不能一起移民的女儿吗?如果需要申报,具体在哪里可以申报?
之所以有此一问,是想让移民局和领馆确认知道弟弟有个女儿,以便以后弟弟自己来美国后,他自己再申请女儿移民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