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2005-02-08 06:35:38
我的CASE是这样的,我在2003年8月份递交了NIW还有EA两个I-140,是在California中心。于2004年2月份递交的I-485。本来我想把I-485跟在NIW的140后面,但是我的律师却把I-485跟在EA的I-140后面,直到我的NIW批准了,才知道. 我的EA现在要求补件. 我律师说没必要了, 只要给移民局写了封信,表示把485转到批准的那个140上面, 就可以了。他们认为这是小CASE.没问题, 真的吗?

请教各位大侠是否有同样经历? 是否USCIS会把485真的转到批准的那个I-140上?因为EA不补件将会自动DENY, 这会影响485申请吗?

Thank you so much in advance!

Happy Spring Festi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