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MINDIY2003-12-11 03:38:00
除了PERM 的執行法規要延到秋末(Late Fall)公佈外﹐PERM 的實施日期也要從今年的十月份再度延到年底或明年一月份實施。
关外籍劳工申请的PERM法案又将推迟。而今年3月27日的消息称,劳工部原计划于今年五月份公布PERM计划的草案,以便于2003年9月开始在外籍人员申请劳工许可的申请过程中实行PER M法案。
簡化勞工應聘程序PRM可能隨時實施我們持續報導了有關勞工部有意調整及簡化勞工應聘程序(PERM)的相關消息﹐但是相關的規則勞工部一直沒有下聞。根據來自勞工部的消息指出﹐目前勞工部已經草擬了調整及簡化勞工應聘程序的相關法規﹐並送交白宮的管理及預算辦公室審查中。勞工部認為PERM 的最後法規在2004年年初會公佈﹐一但最後法規公佈後﹐還需要120天才能正式實施
这些翻译的东东,有时候前后矛盾,有的逻辑不通,有的道听图说。你凭什么说120天之后实施呢?你凭什么说在2003年底实施呢?我最恨别人拿着鸡毛当令箭了。而实事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注意看我以前的办绿卡的感受的系列文章的话,我说过你看吧PERM出来不会那么容易的,问题很简单:DOL现在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和如何把PERM搞出来(关于这点我会在<<我办绿卡的感受(26)—Perm到底是什么>>里面给大家说清楚),权威的LABOR CERTIFICATION HANDBOOK这么说的:

The Perm rule continues to move through DOL but has not yet been finalized. An interim rule or interim final rule is expected to be published this year(2004), with an expected effective date of 60 to 90 days after publication. While the final rule will retain many of the controversial proposals, the DOL intends to make some concessions with regard to the listing of special skills.

关于第二点才是问题的重点:在律师的角度来说,他的任务就是告诉你他的法律观点,具体的内容还是要靠你的实际情况去呈现,现在的问题是出在你不是直接和律师打交道,而是和LEGAL ASSISTANT打交道,所以整个做案子的过程中间有两个问题是现在的律师事务所的模式和网上骗人的假材料(就是真的批的材料也帮不了你)没有办法解决:

1,不能把有经验的律师的法律的观点和你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用一个我喜欢的单词叫:Materialization.因为移民的书写过程其实应该是把律师的LEGAL OPINION和你的实际情况通过你自己的手转化成为PAPER的一个过程(有人问: 不对呀,很多的律师事务所都写的是律师亲自办案.我笑着说:“你不知道律师最值钱的是什么?不是什么签字和漂亮的广告,是时间。”以前我在纽约工作的一个老板是五十多岁的犹太人,因为他比较器重我,他的一些事情我都知道,每个月他都能受到2到3张SPEEDING TICKETS, 有一天我和他说:“老板,你开车慢一点,你的保险现在是五千块一年了,再超速就要被吊销执照了。”他笑笑跟我说: I can't help, time is money.想想也是这样的!象他那个级别的,做BUSINESS LAW,可是十五分钟CHARGE一次钱,每次300刀。(大家记住YIMINDIY的话:一流律师,商业法,刑事法;二流律师破产法,家庭,车祸法;三流律师移民法;呵呵)大家觉得他是牛人吗?其实真正牛的不是他,有次在EDISON老板家开PARTY,发现人家家的网球场比鄙人在国内上高中的操场还要大,牛人都用系统赚钱,非牛人才靠时间赚钱。

2.不能有效的提高你案子的整体水平。用一个单词叫:Manipulation ,翻译成中文叫:捣鼓捣鼓,(捣鼓和“忽悠”完全不一样,道理很简单,捣鼓是我和你一起捣鼓给移民局看的,“忽悠”是把你的钱忽悠到TEXAS著名律师的口袋里面)因为我最近做从台湾运护士来美国医院工作的案子,多提提劳工移民的事情。比如说:劳工证的拒绝人的问题。也就说如果你受到几个发E-MAIL的人,你应该如何去把这些前来应征的人合法的去掉,是捣鼓出来的。而把你的CASE生日都添错,简历都找不到的LEGAL ASSISTANT是捣鼓不出来的。我经常说过: 在移民里面十个优点和一个缺点,那个更重要? 一个缺点!。我的意思并不是不要找律师,因为,我发现现在网上的假 package害死不少人,靠我文章而流行的 do-it-yourself-ddd....XXX 都是骗人的,都是没有执照的骗子。我自己不少客户都上过类似的当。 在美国GIVE LEGAL OPINIONS 是要有执照的,我自己见过几十个版本的模板,大部分都没有用。真的,请相信YIMINDIY的话:绿卡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流程。他是集四化(“个性化,人性化,法律化,细节化”)为一体的严肃的法律程序,千万不能因为移民局只收130-200元的申请费而草草了事。特别对于劳工移民和杰出人才来说,因为不面试,你交的PACKAGE就是你个人。怎么把你的东东一点一点的精雕细凿 才是你的关键之关键。

看完了,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找律师干什么?你要得是文学城,万维网,多维网的广告吗?记住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要的是他们的签字吗?美国是法制社会,人人平等。如果不把案子做好,就是BUSH签字也没用。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态度? 真确的态度就是上面提到的BROWN老兄今天给我发了另外的一封信: The lesson I learned is never gone lazy again. We will do more research and homework on green card process!

你知道我的客户问我最多的问题是什么吗? :

How do you think my new recommendation letters?
Please give more comments on the xxx?
Please comments my new petition letters according your advice
I finished the 1st draft of my petition letter. Now, it's the time for you to use your expertise and be picky on it
It is exactly as you said that the preparation for the GC application is a procedure of self-evaluation. I did a lot of work and need to express this on paper. Sorry that I did not finish it in time (~10 days), but I was busy with two papers and my professor wants to get them submitted soon. Anyway, please review it and make you comments.
我的客户上过当的人都一个共识:都把在律师事务所的人当爷爷贡着,而且自己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恨不得只让他们只签个字,但是往往是忙了半天,有力气使不到点子上。(我的客户大概只有10PERCENT的客户喜欢我提供的普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