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妹2005-03-14 06:32:07
我的情况是OPT 于5月31日过期,老公OPT 工作(9月31日过期)。我们已请律师办好H1-B 申请材料,准备用3月8号的名额。I-129 表申请上申请H1-B从6月1日开始,这样我就可以直接从F1转H4。但现在申请还不知什么时后才可寄出,又听说名额会取消限制。这样就有一定风险,也许申请不到这20,000 名额,的用2006年的名额,这样H1-B 从10月一日生效。那么我的h4也从那天开始。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再寄一份I-539 要求从F1转F2(从6月1日到9月31日)还是这份申请必需在H4 申请之前寄出?在美国转身份真是太麻烦,太痛苦。早知道这种情况,我早寄f2申请,然后老公再申请2006 年名额,本以为用3月8号名额就免得我身份转来转去,谁知现在是怎么想怎么担心,哎,请高手指点指点,趁现在H-B还没寄出,我是不是因该感快寄一个F2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