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贴子的常见错误, 必须把话说清楚: • 都不知道怎么理解的?? 法院的决定是跟堕不堕胎根本没关系。只是把权力下放到各个州自己决定。
1. Roe说的是在一定限度内(28周内)堕胎是妇女的个人权利, 联邦政府管不着, 州政府管不着, 你管不着, 我也管不着。
2. 既然联邦政府管不着, 就不存在权力下放的问题,因为本来就没给联邦权力。
3. 昨天的判的案子肯定了明尼苏达州的立法。 明尼苏达要扩增州政府的权力,在15周就开始管, 限制妇女个人权利--这是大政府行为。
所以本质上,昨天高院是允许明尼苏达州政府违宪届入孕妇的私人决定与生活。 本质上把女人在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条件下可以堕胎的决定交给了本州州民投票解决。 这是非常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