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意味着高中毕业,上大学,可能远离父母。
18岁,可以申请信用卡。
18岁,可以结婚了。
18岁,可以说是成年了,不再依附于父母了,独立了。
18岁,可以选举了,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美国公民。
由此出发,引出我的美国宪法草案的第一条:公民。
1 Citizenship.
1.1 A child born to a parent with a citizenship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an associate citizen, if in resid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come a citizen at the age of eighteen years.
1.2 A legal alien shall be eligible to become an associate citizen after wor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six years, or in residence for nine years. An associate citizen shall be eligible to become a citizen after wor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six years, or in residence for nine years.
第一条,公民。美国父母的孩子出身时获父母的副公民(associate citizen)身份,在美国长大,18岁成为公民。合法移民在美国工作6年或居住9年成为副公民,副公民工作6年或居住9年成为公民。
与美国的按出生地和欧洲的按血统定义公民不同,这里强调的是文化经验(civic experience),这才是公民的真实内涵。工作一年相当于居住一年半,工作六年相当于居住九年。当然,个体有差异,从宪法的角度来说,是考虑整体效果。引入副公民的概念反映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天然依附关系。因为公民和副公民的概念是文化经验,一旦形成,不可消除,也就是说这些身份一旦确认则终身有效。
一个外国人成为公民的途径是:合法工作或居住、副公民、然后公民。
副公民与绿卡(永久居民)不同,绿卡有居住要求不然就失去绿卡,而副公民是来去自由。一个人只能是一个国家的永久居民,但一个人可以是多个国家的副公民。引入副公民的概念后可以取消绿卡。
比如,一个德国父亲和中国母亲在中国出生的孩子在美国长大,出身时获得了德国的副公民和中国的副公民身份,9年后获得美国副公民身份,18岁也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因为是在美国长大,与土生土长的美国孩子同时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以德国副公民和中国副公民的身份,他应该可以在德国和中国自由旅行、居住和工作,而无需签证。对于自由旅行和居住,比较容易理解,看望父母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人之常情,天理所在。至于工作,对个人来说可选择的范围越大越好,这是自由对个人的好处。对于国家来说,人才库越大越好,公司易于得到可用的人才。所以,这是双赢的方案。
又比如,一个中国学生来到美国读本科四年然后研究生四年获得博士学位。假设在读研究生时做助教相当于半日工作,四年相当于五年居住期,整个学习期间的居住期换算成九年,可以获得副公民身份。以后他可以自由进入美国旅行、居住和工作。当然,美国政府可以控制留学生的数量和种类来控制移民规模。
在这个方案下,一个人有可能获得多个副国籍和国籍,真实地反映其文化经验。有人问,一个多重国籍的人到底效忠于谁呢?效忠是过去的语言,效忠国家就是效忠皇帝。美国没有皇帝了,改成效忠国旗,效忠国旗是什么意思呢?说是效忠其代表的宪法,还不如改为了解和认同宪法。在现代话语体系中,代之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极少数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于体育比赛,所有的比赛都代表个人,不代表国家,就像网球和高尔夫球比赛一样。
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将来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在州与州省与省之间的关系。但目前还不能实现全球人员自由流动,所以让一部分人先流动起来,让一部分国家间先流动起来。自由会创造巨大财富的。
关于海外公民,我查了一下,荷兰只要有父母一方是荷兰人就是荷兰公民,爱尔兰更为夸张放宽到祖父一代是爱尔兰人就可以是爱尔兰公民。荷兰有将近一半的公民是海外公民。
对于海外华人来说,如果中国政府也采用这样的体系,对海外华人回中国探亲访友提供极大的方便,这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