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年前做装修找了一个general contractor,但是他签完合同后,把我的工放在一边,去做其他没有做完的活。我找了他多次,他以各种理由推脱。我给他发了挂号信,结束跟他的合同,但他选择不收信,信被邮局打回来。我付给他的钱足够他当时做的工作量。我以为这事就完了呢。上个星期我查到他在两年前放了个mechanicial lien,我该怎么做?我也找不到当时给打回来的挂号信的原件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