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加州的一起凶杀案有关。亚裔女性嫌疑人与死者是亲戚,因检方提供嫌疑人手机信号在现场附近的证据而被收押。历经5年调查,证明电话信号的证据是错的。法官驳回起诉,嫌疑人可重获自由。可是此时嫌疑人被要求在以下两项中做出选择:
1. walk out innocent。 因为没有经过陪审团裁决,不算结案。检方可以无限期的再次起诉,嫌疑人有可能再次被收押。
2. 承认过失致死罪,尽管没有做过与此案有关的任何事。因关押日期已超过刑期, 嫌疑人也将获自由。好处案子就此了结,检方永远不会再次起诉她。
请教老猫坛主:
1. 这样的选择复合法律吗?这种做法有先例吗?
2. 嫌疑人怎样回应最合适?可以请求陪审团裁决吗? (目前看来法庭要停在这里,不再选陪审团了)
万分感谢老猫坛主,也欢迎各位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