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收到原房主要求撤我放在租房网上照片的app, 但疏忽了没及时回应和撤照片,今天周一收到律师信要求付费7张照片250元。
请律师朋友看看,原房主有权要求我们赔偿使用权吗?
照片的产权好像归摄影师?
售房中介和房主有使用权,但他们有权利索陪使用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