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76_北美2021-10-16 04:23:55

各位老师好,

请教一下joint custody(joint physical, joint legal), 可不可能另一方的有孩子的时间多一些呢(比如2/5)?因为孩子还小,在另一方附近上day care,不想让孩子在路上一直折腾。有计划等孩子稍微大一点了回到3/4的计划(可以与父母都可以接触多一些),这样可行吗?

 

(这是一个极端情况的假设,应该不会发生,只是担心)如果离婚了如果另一方执意把孩子带出美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孩子藏了起来,我该怎么样在离婚协议上把这些事情写清楚,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呢?

 

谢谢您!

單身老貓2021-10-16 06:10:31
回應
55076_北美2021-10-16 17:43:54
谢谢老猫的回复!!
westlake20172021-10-18 07:20:08
第二个问题
單身老貓2021-10-18 23:00:31
任何安排只要雙方同意,同時不違反還孩子的最佳利益都是可行的。